接手时的困局
客户委托拍摄四条产品广告,支付定金后我方完成拍摄,客户却以未收到样片为由拒付中期款,还起诉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本案最难的点在于合同只写“拍摄完成后付款”,客户咬定“拍摄完成”就是交付样片,一旦法院采信,我方就面临被认定违约、双倍返还定金的风险。
关键转机
本案破局的关键在于:合同把“拍摄”和“制作”分开写,拍摄完成不等于制作完成,客户拒付中期款构成先履行违约,我方有权拒绝交付样片。
本案可验证关键事实:2019年9月16日双方签订影视制作合同,约定拍摄中文版两条、英文版两条广告,总价43000元,付款方式为签约付定金21500元、拍摄完成后付中期款12900元、交付成片后付尾款8600元;9月18日客户支付定金21500元;9月26日、27日我方完成拍摄,客户派人到场参与;我方已交付一件产品的两条广告(中英文各一条),客户始终未支付中期款129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本案中客户支付中期款的义务在先,我方交付样片的义务在后,客户未付中期款,我方依法享有先履行抗辩权,拒绝交付样片不构成违约。
守护的价值
本案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我方无需双倍返还定金43000元,无需赔偿损失57000元,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原告自行负担。
以上内容来自本案生效判决书,事实和裁判结果均可核验。
写在案卷之外
合同里一个词的含义没写清楚,就可能让一方白白承担违约风险,这种委屈我见过太多。
如果你也在履行合同中被对方以“没看到成果”为由拒付进度款,先别急着妥协,翻出合同看付款节点和交付节点是不是分开约定的,把对方先违约的证据固定好,你的拒绝交付很可能不是违约,而是法律给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