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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撞上路面井盖侧翻,道路管理方该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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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夜间驾车撞上道路中央的雨水井盖后侧翻,车辆严重损坏,起诉要求道路管理方全额赔偿车辆损失及鉴定费共计65745元。 本案最难突破的绝境在于:交警事故证明已明确记载事故与井盖相撞,且管理方职工在询问笔录中自认涉案路段由其管理、无专人巡查维...

接手时的困局

当事人夜间驾车撞上道路中央的雨水井盖后侧翻,车辆严重损坏,起诉要求道路管理方全额赔偿车辆损失及鉴定费共计65745元。

本案最难突破的绝境在于:交警事故证明已明确记载事故与井盖相撞,且管理方职工在询问笔录中自认涉案路段由其管理、无专人巡查维护,管理方几乎无法证明已尽到管理职责,全额赔偿的风险极高。

关键转机

管理方无需全额赔偿,赔偿责任可依法减轻,最终仅承担70%。

本案可验证关键事实:2023年5月28日23时10分许,当事人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世纪大道与和邦路交叉路口北50米处,与道路上雨水井盖相撞,相撞后又与道路西侧路缘石、路灯杆相撞,后侧翻于道路中央,造成当事人受伤、车辆及路产受损。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事发路段呈南北走向、双向六车道、沥青路面、夜间无路灯照明。管理方职工在交警询问笔录中陈述事发路段由管理方管理,再无其他管理单位,且该路段没有专人进行巡查、维护。经司法鉴定,车辆损失评估值为59745元,当事人支出鉴定费6000元,合计65745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管理方作为涉案路段管理者,未举证证明已尽到管理职责,且在交警调查笔录中自认无专人巡查维护,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当事人作为成年驾驶员,夜间行驶对车辆和自身安全负有注意义务,却未注意到路面井盖情况,自身存在过错,据此可适当减轻管理方的赔偿责任。

守护的价值

法院最终酌定当事人自行承担30%责任,管理方承担70%赔偿责任,管理方赔偿当事人损失共计46021.5元。

具体计算:车辆损失59745元加鉴定费6000元合计65745元,当事人按30%自行承担19723.5元,管理方按70%承担46021.5元。案件受理费721.81元,由当事人负担216.54元,管理方负担505.27元。

以上内容来自本案生效判决书,事实和裁判结果均可核验。

写在案卷之外

夜间行车撞上路面井盖,车损人伤还要自己扛三成责任,这种委屈我懂。但法律讲的是双向注意义务,管理方失职要赔,驾驶员疏忽也要担责,这不是各打五十大板,而是让每一方为自己该负责的部分买单。

遇到同类纠纷,请务必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事故证明,拍摄现场井盖状态和路面情况,调取交警询问笔录固定管理方自认事实,及时申请车辆损失司法鉴定锁定金额;同时管理方也应建立路段巡查维护台账,留存履职证据,才能在诉讼中争取减轻责任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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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为律师办案经验分享与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律师与当事人关系。具体案件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