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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调岗降薪逼我走人,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 · 劳动纠纷
当事人是公司仓库经理,公司将其岗位调整为仓管员并降低薪资待遇,当事人随后主动提交离职申请。 本案最大绝境在于:当事人自己写了离职申请,表面看是主动辞职,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几乎不可能获得支持。

接手时的困局

当事人是公司仓库经理,公司将其岗位调整为仓管员并降低薪资待遇,当事人随后主动提交离职申请。

本案最大绝境在于:当事人自己写了离职申请,表面看是主动辞职,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几乎不可能获得支持。

关键转机

本案核心破局结论:公司调岗降薪的事实成立,当事人以此为由提出离职,符合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赔偿金。

本案可验证关键事实:当事人于2016年2月26日入职公司任仓库经理,双方约定每周上班5天、每天8小时,2018年2月起工资结构为固定工资5000元/月加绩效2000元/月加工龄200元/月,合计7200元/月。2018年11月1日至11月8日当事人因病请假并获公司审批通过。公司方在录音中明确表示将当事人岗位划为仓管员并按仓管员薪资待遇执行,公司答辩亦承认对职位名称进行了简化更改。当事人于2018年11月14日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离职前十二个月应发平均工资经核算为7570元/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本案中公司调岗降薪属于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当事人据此提出离职符合第三十八条情形,公司应依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支付经济补偿金。另依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三条,员工患病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百分之六十支付病假工资,据此核算病假工资为1192元。

守护的价值

本案确定性最终结论:公司需支付当事人2018年11月1日至11月8日病假期工资1192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2710元,并向当事人开具离职证明;当事人主张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46620元未获支持。

以上内容来自本案生效判决书,事实和裁判结果均可核验。

写在案卷之外

遇到公司调岗降薪,不要冲动自己写离职申请,先固定好调岗降薪的证据再行动。

同类纠纷实操指引:第一,保留公司调岗降薪的录音、聊天记录、书面通知等证据;第二,以公司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要写个人原因辞职;第三,病假期间保留请假条、诊断证明、出院记录等完整就医材料;第四,离职前十二个月银行流水务必留存,这是核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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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为律师办案经验分享与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律师与当事人关系。具体案件请咨询执业律师。